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对象的界定是指在露天或公共场所,包括陆地、水上、空中三部分,运用科学、艺术、环保的装饰手段,以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影像、音乐等有形或无形象的物质形式向人们传递信息符号的一种形式。据亚洲香港市场研究公司对中国2700个样本、126个品牌的测试结果表明,在建立品牌知名度方面,户外广告已跃居为仅次于电视的第二大媒体,是发展持续性最长、最古老的媒介。由于户外广告地理方位可选择,所以广告主可以在自己认定为最需要广告来支持促销的区域、地点订置户外广告,有很强的自主性。此外,户外广告的千人成本仅相当于电视和报纸等其他媒体的1/30-1/10,具有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吸引力。 大型门头广告牌、亮化字门头广告、景观大门 户外广告的类型各式各样,电子类、交通类空中类、光源类、经画类、影像类、音乐类、雕塑...
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功能结构特点,贯彻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,分区设置、合理布局。根据城市的性质特点、人文地理、人口活动频率情况,分析城市公共空间的布局特点、景观特点和要求等,分别确定等级分区。户外广告设置分区可分为户外广告禁设区、户外广告控设区和户外广告宜设区。各分区规划要控制住“量”和“度”,抓住主次轻重,统筹兼顾,使城市户外广告景观达到美观和协调效果。 城市景观户外广告牌公园景观牌 (1)户外广告禁设区。主要指特定区域城市政府机关行政办公区、军事机关、教育、文化设施、文物保护区、风貌建筑保护区等控制地带;以及绿地、自然保护区、农田保护区、山体水域等区域。未经批准,不得在该类区域内设置任何商业性广告,重点保护该区域的空间特征和生态环境。同时经广告审批部门同意...